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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的地方在Bexley Street,出家門往左走2分鐘有間corner store,就像臺灣柑仔店,3分鐘有間超市,Melanie帶我走過一條捷徑,約莫10分鐘可到central town,也就是以溫莎古堡為中心的小鎮,鎮上有2個火車站,Windsor&Eton Central Rail Station及Riverside Station.前面這個車站往返Slough,從Slough可轉乘至倫敦Paddington;後面這個車站可搭到倫敦Waterloo Station,過陣子我打算遊此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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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莎小鎮名符其實就是個small town.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什麼都有,生活所需及調劑身心皆完備,街道兩旁店家都小巧典雅,古堡就在你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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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小鎮很適合走路,街道乾淨有秩序,古堡本身就像燈塔指引方向,來這邊ㄧ週了我還走不膩。老實說要不是預算吃緊,好多店都好想進去。such a lovely pl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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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鎮裡還有個知名景點:Eton college.完全融入在小鎮裡,其實這一帶幾乎不需要劃分區域,早已自成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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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是我喜歡的Style.

小巧復古,播放廣播,柔黃燈光,笑聲此起彼落,歡迎ㄧ個人來,也歡迎三五好友小聚,而且就座落在家裡轉角不遠處(走路2分鐘)。

很喜歡這種小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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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只外在條件像這樣的館子(因為外表很容易模仿),我們臺灣也不是沒有。

更關鍵的是待在裏面的感受。

沒錯,就是細節。有些細節是文化自然形塑出來的,不是靠裝潢撐出氣氛。

在這裡你看不到一絲刻意。因為他就只是一個社區裡的小酒館,幾條街以內的居民會上的館子,有人帶狗進來看報紙喝杯啤酒就回去了(吃到一半還出去遛一下狗),有人來吃頓飯,有人跟朋友來喝上幾杯,有人推著嬰兒車進來,有人推著輪椅帶長輩來,裡頭還有小撞球桌,他不是一個只屬於某個世代的空間,他接受所有人。

啊,原來我喜歡居家型小酒館,有種莫名的歸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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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Melanie是單親媽媽,2個男孩歸她扶養,ㄧ個14歲,ㄧ個17歲,這2個男孩都還有稚氣,尤其14歲這個,他下課回家通常待在房間,跟朋友視訊討論事情或玩game,他總會不定時大叫,或突然打起節奏或吹起口哨(怎麼聽起來像瘋了),總之聲音沒斷過,非常居家也很可愛,然後他偶爾會下樓,ㄧ定會打招呼,輕輕說聲hi~hi,mom.hi,Ben.hi,Ching.hi,Bob...誰在就跟誰打招呼。

2個男孩會跟媽媽聊天,平時也會坐在客廳ㄧ起看電視或只是待在客廳各自做自己的事,這個家雖然沒有男主人,卻絕對有家的凝聚感,他們彼此給空間,對借宿客人也很尊重,可是又不是那種很劃分的距離,有分寸,但也不會因爲家裏有客人就停止大叫,雖然媽媽偶爾會上樓提醒男孩別鬼叫,男孩也會立刻安靜個幾分鐘,但過不久又太放鬆的做他自己,我覺得太棒了:)

這個家,東西會隨意放,吃完東西不一定會收,碗盤全靠洗碗機,但永遠不知道它何時洗好,衣服會有ㄧ件兩件或ㄧ坨在地上的畫面,是不是有2個男孩的家都會這樣我不知道,但奇妙的是,他們看起來都乾乾淨淨,氣質清新,英國腔應該有加分,那個腔調出來就有種說不上來的氣質。

這個家會在晚上偶有附近朋友ㄧ起來看影集,大家坐在客廳隨意吃喝,會閒聊開玩笑,而不是無聲緊盯電視及滑手機,時間到大家有默契離開。ㄧ切都很平常,可是這種平常不在我臺灣的家。

我家不聊天,不享受ㄧ起度過平常時光,不允許出太大聲響。

於是我受影響了:不太知道怎麼跟別人相處,不熟悉甚至不知如何面對和別人在同個空間ㄧ起做一件事,無法控制的極力降低聲響,怕打擾造成別人負擔。

這個家並不完美,只是它剛好有著我家缺乏的元素,我欣賞的氛圍是真實存在世界某個角落,而原生家庭讓我失去想像空間。在異鄉這個別人的家裡,居然比在原生家庭更自在,不是我完全無縫接軌喔,沒那麼神奇,而是終於有機會練習和別人相處在同一個屋簷下,依照自己安排過每一天,有足夠空間在錯誤中學習,體會今天狀況比昨天好一點的成就感,學會表達得更貼近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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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小結:蝴蝶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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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講英語。在臺灣我從來沒在全英語環境下待超過2小時。

英語對我來說既熟悉又陌生,感覺上很早就認識它,卻沒有建立太深厚的情誼,一度想淘汰它,反正大家合則聚,不合則散嘛!(耍什麼性子)

偏偏英語在臺灣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想甩掉它比甩掉肉更難,就像A-Mei唱的:放不下也看不見未來(拖長音),難道這種不完美,就是英語真實的(小拖音)樣子~

選擇全自助旅行,住在當地人家裏,就是我回擊英語的第一步(是有多大仇恨?而且根本也沒有第二步)。

當然,很多人不在乎語言隔閡,只要出得去,回得來,吃得飽,買得好,語言不是那麼重要。的確,旅行就是這麼個人的事,無論跟別人出去或自己出去,最終還是回歸個人對旅行的定義。

我不喜歡跟團,不是因為命賤不想要別人全幫你弄好(事實上有人幫你打理ㄧ切而你只需要帶著行李出現的感覺很棒),是因為我好怕人多擠在一起,花很多時間等待與整隊,到每個點的時間受限,付幾萬元旅費換來每個熟悉又陌生的旅行,彷彿又回到跟英語交陪的過程。

而且我找不到在對的時間的那個對的人剛好有對的心情與對的情況讓我們跟對的團一起去旅行(白話:我請了他不能請,他請了我不能請,好不容易請了,那個當下偏偏不想旅行,然後那個當下想去也能去旅行的人偏偏你不想跟他去...OH,MY GOD)

而且我非但不適應跟團,也不適應完全極簡(儉)的背包風格,沒天份做刻苦耐勞隨遇而安的背包客,對落實背包精神的旅行者而言,我要的太多;對有品質的團遊或半自助旅行者而言,我的方式又顯得辛苦。

不知道跟自己一樣的人多還是少?眼下我覺得是少的。太龜毛。

個性的緣故把我帶向此地此刻。突然想起台南人劇團Re/Turn的核心標語:生命中的缺憾,會引領你到你該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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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找英國住宿時,土法練鋼,直接輸入London,UK.

反正哪裡到哪裡距離多遠毫無概念,看房子憑直覺+預算限制+媽祖保佑。

溫莎這間民宿照片拍的不錯,寫信給屋主Melanie也得到她的歡迎,很早以前就訂,早到真的要出發來這兒時,反而有點恍神,誰像我半年前就訂啊。

從Heathrow機場到Windsor很方便,搭免費Heathrow Express至第五航廈(Terminal 5),出來清楚可看到公車站,搭77或71都可到,我搭77,車票跟司機買,會找零錢,搭到溫莎4.7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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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達當天氣溫約9度,有陽光,舒服。下車後其實不知道方向,但我總是ㄧ派鎮定與灑脫(就是這樣才讓朋友覺得我都沒在怕der,其實我超緊張,畢竟剛從20小時亂流飛行結束,身上背11公斤背包,口吐白煙)邊走邊問,問惹3個帥哥,吼不是我在說,平常日早上9點多,這邊路上走出來給我問的都是帥哥,迎面而來不問都對不起列祖列宗,於是在3位帥哥相當道地lovely英國腔的指導下完美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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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相信自己真的這樣來敲一個陌生人的門,然後打算住上一段時間。

Melanie有豐富的接待經驗,她體貼的說出我最想立馬做的2件事:洗熱水澡+睡覺。而我真的中午就洗好澡睡覺,到下午5點算是半強迫醒來,調時差要付出代價,和Melanie出去逛附近環境,這一帶環境佳,走路可到溫莎古堡,附近有火車站,搭到倫敦很方便,我怎麼有體力這樣走,今天才剛來耶,要不要緊啊我?但妙就妙在,這一切自然發生了。我們走了約1小時,回家後立刻補眠,一覺到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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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趟歐洲旅程定調為終於走到這一步之一走就數月跟他拼了之旅。

為了這趟出走,我開始假設長期在國外需要面對的生活細節,反而不是先假想可能的美好風景。

第一件重要的細節就是頭髮。

可能是瀏覽的資料不夠多,我沒看過有人寫過在國外剪頭髮的事情,或許這種事是身為一個旅人壯闊旅程中完全不需要考慮的娘兒們般小事,或是大家都有一頭秀髮,抓一抓就好,要不就旅行時間沒長到需要剪髪就回來惹,要不就是讓他長,反正長一點也是種髪型,再不就戴帽子。

我就是不要它長。我就是受不了叛逆的鬢角。我就是不要一趟好好的旅行讓原本就扁塌的髪絲在歲月中順理成章變成長長直直又亂亂的消查某。

(雖然這麼偏執與任性已顯示消查某就是我本人無誤)

於是我剪了個超級短髮。

設計師非常無奈而誠懇的說:只是出個國,有需要把自己搞的跟更生人一樣嗎?

這是我認識她以來,她說過最好笑的話,哈哈,太誠懇,太無奈,客人有病。

這頭髮跟飛行記事有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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